一、结项总要求
1、从2020年9月1日起,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重点、一般、青年、奖励、基地等类项目原则上通过湖南社科规划网(https://sk.rednet.cn/)的“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网络管理平台”进行在线办理。
只有以下两类情形仍旧采用纸质材料方式结项(另行下载):①智库项目;②涉密项目(项目研究成果材料中有领导批示或政府部门采纳应用证明的,视同涉密)。
在线结项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纸质结项无需进行系统填报。
2、凡进入清理年度(立项后五年)的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在平台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两个月完成结项材料上传,以给学校和省级管理部门一定的审核和办理时间,也给本人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留出余地。
3、项目研究成果正式出版或发表时,须在醒目位置注明所资助项目“湖南省社会科学基金”及项目编号等字样,不得同时标注多家资金资助。
4、重大项目、重大委托项目、智库项目等项目结项,需提交的成果请参照立项文件正文及立项名单中所公布的成果形式。
5、重点项目,预期成果为论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核心刊物上发表3篇以上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第一作者论文,预期成果为专著的必须出版1本专著。
6、一般项目(包括百人工程项目、奖励项目、委托项目),预期成果为论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公开发表2篇以上第一作者论文(与项目研究直接相关的论文);预期成果为专著的,必须出版1本专著。
7、请参照后附的《关于将<成果要报>采用情况作为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重要依据的通知》(见附件4),达到要求者,可通过免予鉴定方式结题。
二、结项流程
1.项目负责人如果是第一次登陆该系统,请按照系统界面的操作说明,用真实信息注册用户。已注册用户请直接使用注册账号进入系统。
2.进入系统后,办理结项请点击左上角“我的项目”,在立项项目列表中出现本人所负责项目。请项目负责人务必完成“项目信息完善”一栏。
3. 通知科研处罗亮老师审核已完善的项目信息。科研处审核通过,系统就会自动推送给省社科办审核。只有等省社科办审核通过,项目负责人的系统页面才会显示“申请变更”“申请结项”的相关功能。
4.项目如果申请变更,尚未得到主管部门批复期间,无法申请结项。清理项目在清理截止期限1个月内原则上不再办理变更。
5.点击“申请结项”,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基本信息页面下载《总结报告模板》《项目最终成果简介模板》《申请免予鉴定的理由模板》,按要求填写后上传至结项系统相应位置。未达到免予鉴定条件者,无需填写《申请免予鉴定的理由》。
6.完成“项目基本信息”填写并保存后,继续按要求编辑“主要阶段性成果”。阶段性成果限填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在立项后的研究期限内发表或出版的、与该项目研究相关、且已标注该项目的成果,请按项目负责人、课题研究任务主要承担者、课题组一般成员的顺序填写。与项目无关的成果不得填入!已标注其他项目未标注该项目的成果不得填入!已用于其他项目结项的成果不得填入!上传成果附件须是PDF扫描版的发表刊物或出版物样式,发表刊物须包含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出版物须包括封面、标注项目资助来源的扉页、章节目录、版权页等。
7. 完成“主要阶段性成果”填写并保存后,继续按要求编辑“项目研究经费”。
8. 完成“项目研究经费”填写并保存后,回到“结项项目列表”。在该页面下载“打印决算表”。
9.项目负责人从结项系统中打印出来的“决算表”,将“决算表”原件(财务处、审计处已签字盖章)扫描成一个彩色PDF格式文件,上传至结项系统“结项项目列表”页面的“上传经费决算表”栏目处(见上图红框)。请注意扫描件如果是纵向页面须扫描成纵向,如果是横向页面须扫描成横向,适于浏览,否则上级部门会退回处理。
10.结项系统中,上述所有结项程序和材料按要求上传后,请记得在“结项项目列表”页面点击“提交”(见上图红框旁边),科研处方能对该项目的结项材料进行审核、上报。
系统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操作问题请尽量参考其使用手册,如确属技术故障,请咨询技术方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联系人:罗亮
电话:0731-88686747 15274820651
邮箱:949021258@qq.com
4-关于将《成果要报》采用情况作为省社科基金项目结项重要依据的通知.docx.docx
2023年3月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