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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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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各科室岗位职责

一、综合科职责

1.负责处室行政事务管理和综合协调,包括科研印章、办公室文件、通知、信函等办公文件流转、事项督办、安全维稳、公务用车、固定资产、离退休、工会及扶贫、综合档案、人事考核、日常财务等管理工作;

2.负责科研及学术事务的来信来访、会议会务及接待工作;负责科研综合材料撰写,起草、修订重要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协助制定科研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及推进;

3.负责科研处党支部“五化”建设,与政府部门的支部共建及党日活动的组织策划;

4.负责麓山大讲堂及其系列讲座的会务组织及筹备指导工作,协助学校各类学术会议的筹备工作;

5.负责科研宣传、科研简报、科研大事记及各级信息报送等;

6.负责《科研制度汇编》的年度更新及收集编印工作;

7.牵头负责科研管理信息化建设及网站、网页管理和运维;负责科研助理岗开发设置的统筹、信息报送及后续管理工作的协调、跟进;

8.负责学术道德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兼)、负责校科学技术协会办公室日常事务;

9.负责学校电子卖场货品上架、竞标事宜的规划及指导工作;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文社科办公室

1.负责国家级社科类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成果文库项目、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专项/应急专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研究专项/冷门绝学研究专项等)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鉴定结项等全程管理;

2.负责教育部各类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教育部科研诚信和学风建设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项目等)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鉴定结项等全程管理;

3.负责国家其他部委社科类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鉴定结项等全程管理;

4.负责组织省级社科类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评审委员会项目等)的申报、立项、检查、鉴定结项等全程管理;

5.负责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资料的归档工作;

6.负责各类社科类科研项目经费管理;

7.负责科研项目制度的制订和修改;

8.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目标考核、职称评定、人才评定、岗位浮动、导师遴选等科研项目的认定和审核;

9.负责科研处网页相关内容的及时更新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自科科学办公室

1.负责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立项、年度检查和结题管理;

2.负责国家科技部及发改委各类计划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3.负责组织国家杰青优青培育计划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管理;

4.负责组织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管理;

5.负责省科技厅与省发改委等省部级计划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6.负责省教育厅、卫生厅与长沙市科技局等厅局级计划项目的申报、立项、中期检查与结题管理;

7.负责各类横向项目合同的审查、督办、结题及归档工作;

8.负责军工保密项目的申报与管理;

9.负责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数据统计、整理和报送;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科研成果管理科

1.负责《高水平科研成果认定及计分办法》制度的制订与完善;

2.负责组织高水平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著、智库成果、专利、平台、获奖、进账经费等)申报、认定、计分统计、津贴发放;

3.负责KPI考核管理,各二级学院KPI数据每月一报;

4.负责组织各级科研成果鉴定的申报和管理;

5.负责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社科统计年报表数据统计、整理和报送;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目标考核、科研工作量、教师职称评审、151人才、岗位浮动、研究生导师遴选等科研成果的审核;

7.负责学校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工作;

8.负责对各类科研报奖、科研人才和专家进行推荐及其管理;

9.负责科研成果归类存档以及网站更新;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科技成果转化与服务中心岗位职责

1.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制度文件的修订、完善和实施;

2.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综合管理,积极培育科技成果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3.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情况的校内公示、异议处理以及合同流程管理;

4.负责向上级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的年度报告;负责学校“四技”合同登记,申报技术交易额的政府奖励,协同财务处帮老师完成相关政策免税操作;

5.负责国家级/省级/校级基地、中心、智库、实验室、团队等科研平台的组织申报、通知下发、信息上报、安全检查和维护管理等工作;

6.负责传达和落实政府部门及行业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文件精神,负责对接相关政策支持;

7.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拟定报奖范围,接受报奖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评审,上报评奖工作管理部门,公布评奖结果;

8.负责开展学校知识产权战略研究,负责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导航、专利申请前评估等服务;

9.负责知识产权相关项目和报奖组织申请,负责知识产权交易、成果推介等活动组织与实施;

10.负责其他知识产权服务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