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长沙市2025年创新平台培育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摸清底数,持续提高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供给能力,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做好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现就长沙市2025年创新平台培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育范围
拟申报2025年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和省工程研究中心的企事业单位、高校和科研院所。
二.培育条件
1. 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方向(包括高端装备产业、新材料产业、航空航天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生物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新兴服务业、未来产业等)。
2. 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
3. 管理机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信用记录良好,无违法违规行为。
4. 2024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数、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须达到各类平台的基本条件(详见附件1-4)。同时还须分别符合《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第34号令)、《湖南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2017〕287号)、《长沙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长发改创高〔2023〕8 号)、《湖南省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湘发改高技规〔2021〕548号)明确的其他基本要求。
三. 工作要求
请满足条件的二级单位积极组织申报,于2025年3月28日下班前将附件EXCEL表格电子件和加盖公章的纸质表格扫描件提交至邮箱:1210296762@qq.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0731-88689043,二办810办公室。
附件:1. 2025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基本情况表
2. 2025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基本情况表
3. 2025年市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基本情况表
4. 2025年省工程研究中心培育基本情况表
科研处
2025年3月17日
附件:长沙市2025年创新平台培育汇总表(附件1-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