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提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质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政策依据
由于2024年度国家自科项目申报通知未下达,我校2024年申报工作主要依据《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有关规定进行。
二、申报资格及限项规定
申请人需熟知国家自科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特别注意,2024年取消对面上项目“申二停一”的限制,即2022和2023年连续申报2次面上项目不中的项目,2024年仍可以申报。
三、时间节点安排
1. 2024年1月13日前,各学院组织校内外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认真打磨,帮助项目申请人完善申请书内容,提高申请书质量,并填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校内外专家评审表交至科研处自科办(见附件1)。
2. 2024年1月20日前,各学院依据申报的学部将申报书分类整理,发送至邮箱784448209@qq.com,学校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学院提交的申请书进行针对性评审及辅导,并返回评阅意见。
3.2024年2月25日前,各学院依据自身需求邀请会评专家(专家名单见附件2)对申请书进行“一对一”辅导及评审,并填写会评专家指导意见表交至科研处自科办(见附件1)。
4.2024年3月15日前,项目申请人根据会评专家意见进行完善修改,确定终稿,线上提交国基金申请书。
5.科研处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反馈形式审查意见,项目申请人根据意见及时修改并再次提交。
四、工作任务
1.请各二级学院在总结2023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进部署2024年申报工作。
2.各学院应主动“走出去、请进来”,主动学习兄弟高校、学院、项目组好的经验和做法,不断提升基金管理工作水平和基金申报质量,把好基金申报的第一道关。
3.科研处与各学院开展交流推进会,协调沟通、解决困难、推进工作。
科研处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