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推进学校新型智库建设,更好服务国家和湖南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中国特色新型高校智库建设推进计划》和湖南省《关于加强湖南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依据《湖南商学院新型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我校将于近期组织遴选首批资助建设智库(项目),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智库申报的主要领域
本次新型智库建设的主要领域为新形势下国家和湖南省层面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和战略部署,提升我国文化软实力与话语权,同时充分考虑我校的学科优势、地理区位优势等因素,主要建设领域包括:
(1)区域经济发展智库(两型与生态文明建设、湘江新区战略研究、长江经济带、湖南经济问题、商贸流通、现代物流、金融改革创新、新农村建设、质量经济等)
(2)大数据战略智库(大数据、商务智能、智慧城市、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网络舆情等)
(3)法治和廉政建设智库(廉洁建设、法治湖南等)
(4)文化和健康发展智库(文化创意产业、乡村旅游、工作坊农产品精加工)
二、申报条件及注意事项
1.在智库建设所涉领域已有较好的团队基础和应用类成果积累,已具备一定的社会影响力。鼓励依赖省协同创新中心、省级重点(建设)学科、人文社科基地、科技创新团队等平台进行申报。
2.每个智库申报团队可选择多个政府机构与企事业单位建立紧密的服务与协作机制。鼓励申报单位牵头,与各级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申报。
3.智库团队成员不能重复。
三、建设任务与建设成果
建设任务详见《湖南商学院新型智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主要成果包括:
1. 获得省部级、国家级以上单位采纳(特别是转化为政策措施);
2. 获得省部级、国家级以上单位主要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的咨询报告及政策建议;
3. 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应用理论与对策咨询类优秀成果;
4. 应用对策类成果入选《成果要报》、《教育部简要》;
5. 发布行业发展蓝皮书等具有社会影响力的成果;
6. 获得国家级对策应用类课题或得重大横向课题;
7. 其他具有代表性的成果
四、遴选程序
1.学校按照申请条件组织申报,项目申请者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填写《湖南商学院新型智库申报书》报送科研处。
2.科研处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依据校内外专家建议,比照申报智库的建设任务和预期绩效,择优支持。
3.本次申报计划资助5个左右智库项目,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最终项目。
五、建设经费和周期
1.立项支持的智库项目分为重点建设智库和一般建设智库两类,每个重点项目拟资助10万元/年,一般项目拟资助5万/年的建设经费。在总经费允许的情况下,按照“成熟一批、立项一批”的原则,推进该项工作。
2.着重培育智库的造血功能,鼓励建立学校、政府和社会等多方投入的模式,鼓励社会资金以公益方式投入。
3.智库建设周期为3-5年,经费分年度投入,根据中期考核的结果确定后续经费投入比例。项目验收时,依据任务完成情况核算最终建设经费。
六、所需提供材料以及申报截止时间
1.申报者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湖南商学院新型智库建设项目申请书》和《湖南商学院新型智库项目汇总表》;申报材料含双面打印的纸质版申请书一式5份、有关前期成果支撑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发到邮箱 hnsxykyc@qq.com;
2.申报截止时间(2016年9月9日),逾期不受理;联系人:罗老师,联系电话:88686747
附件1:湖南商学院新型智库建设实施方案
附件3:湖南商学院新型智库项目汇总表
湖南商学院科研处
201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