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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14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具体申报事宜请详读《关于做好2017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

一、受理时间

科研处集中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课题申请人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2)申请承担课题的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实际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课题主持人的工作关系在本省,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3)工作关系在本省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可从所在工作单位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4)课题主持人一次只能申报1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课题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2个课题申请。(5)上年度已承担省社科评审委重大、重点课题的申请人原则上不再主持申报本次重大、重点课题。已承担的国家和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以及省社科评审委一般课题尚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新的课题。申报课题已获得其他资助的,或者同时多头申报的,不予受理。(6)凡以其他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申请课题,须在《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内容基本相同的不能再次申请,避免重复申报。(7)应用对策研究研究团队应体现理论部门和实际部门、省直机关和基层单位、老中青专家三个方面的结合。

 

三、申报报送材料要求:

     (1)课题申报纸质材料包括《课题申请书》7份、《课题论证活页》5份、《单位汇总表》1份。(2)课题申报人(含申报成员)要恪守学术规范和科研诚信,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数据并签名。工作单位、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要须对《课题申请书》进行审核,对《课题申请书》主要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申请人能否胜任该课题研究工作签署信誉担保意见,加盖公章,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公开通报。(3)为便于数据存储和核查,除提交纸质版外,还需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科研处邮箱(hnsxykyc@qq.com),抄送一份到6056906@qq.com。电子申报材料文件夹以二级部门全称命名,课题申请书和论证活页以课题名称命名。(5)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11月7日,其余时间不接受申报。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申报者自留底稿。申报纸质材料由各单位科研干事统一报送科研处(二办808室),不接收个人报送。

                                  科 研 处

                                                                                       2016年10月14日

1.《2017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重大重点课题参考选题》

2.《2017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请书》

3.《2017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论证活页》

4.《2017年度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单位申报汇总表》

5.《湖南省社会科学成果评审委员会课题申报学科分类及数据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