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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9 浏览次数:

关于组织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一、高度重视
请各单位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认真谋划,积极布局,全民动员,广泛参与。
二、申请人条件及项目类型
1、申请人条件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有两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情请参考《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nsfc/cen/xmzn/2016xmzn/sqxz.html)。
连续2年(2015年和2016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2017年可申请除面上项目之外的其它项目类型。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申请项目时,应提供依托单位的书面承诺,保证在项目资助期内在站工作或出站后留在依托单位继续从事科学研究,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
2、项目类型
2017年度我校集中受理期间(229日至8日)可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数学天元基金、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和部分联合基金项目。
2017年度非集中受理期间可申请的项目类型有: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理论物理专款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应急项目等。请申请人关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官网(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
三、申报要求
1、组织申报工作要求
各二级单位应对本单位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进行摸底,原则上要求符合申请条件的教师均应申报。特别要求申请当年男性未满35周岁(19821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0周岁(197711日(含)以后出生)的青年教师积极申报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对申请人的要求
2016年未申请项目的申请人,要求参考《201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查阅相关领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近几年资助热点,结合自身已有工作选题,认真撰写申请书。对2016年未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要求认真研究专家通信评审的反馈意见,结合新的一年的科研工作,进一步完善申请书。
四、申报时间节点
请申请人在2017115日之后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在线填写申请书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校级形式审查(2017229日~38日)
申请人将修改后的申请书在线打印,签字盖章(依托单位公章不需盖,只需盖合作单位公章)后报送到各单位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统一将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和项目申报汇总表)报送到科技处。科技处组织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反馈给项目申请人予以修改。
提交最终版申报书(201731017:30之前)
申请人在线向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并将纸质申请书一式二份交科技处基金管理科。请申请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双面打印(签字盖章页单独作为一页打印),申请人应保证纸质版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有关证明信、推荐信、承诺函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与纸质申请书一起装订。要求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在纸质申请书上亲笔签名,有合作单位的需加盖合作单位公章。
统一将申请书上报至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
五、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161229
 本通知来源: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38/info5343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