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专项项目国家宏观战略中的关键问题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发布2019年度专项项目国家宏观战略中的关键问题研究项目指南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6126.htm)要求,现将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条件。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 本专项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总数3项的范围。
2. 本专项项目申请人和参与者只能同时申请和参与申请上述八个研究方向之一的项目。
3. 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专项项目中的研究项目。
三、申请注意事项。
1.本专项项目要求坚持前瞻部署,问题导向,强化需求牵引,注重交叉融合, 鼓励高校、研究院所与有关政府部门等联合申请。
2.申请书报送日期为2019年8月12日16时。项目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3.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6125.htm)和《2019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4.请按照“专项项目-研究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应严格按照本项目指南发布的研究方向和研究内容设定研究目标,否则将不予受理。
5.请申请人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撰写申请书。申请代码1选择 G04;“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研究项目”;附注说明选择“科学部综合研究项目”。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6.申请人应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7.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申请人应及时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以及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等附件。
四、材料报送。
项目申报人于8月12日前在线提交电子申报书并同时提交与电子版一致的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到二办808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思源
联系电话:88688344
科 研 处
2019年7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