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0年度湖南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kjt.hunan.gov.cn/kjt/xxgk/tzgg/tzgg_1/202005/t20200514_12122843.html)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高新技术产业科技创新引领计划分为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两大类,申报项目须符合指南重点支持方向(详见附件)。
(一)科技攻关类。主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对“卡脖子”技术、前沿领域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材料及工艺等进行研发攻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承担单位属于在我省依法注册,在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独立法人资格单位。
2.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合作,以团队进行申报,开展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协同创新。
(1)申报项目以高校、院所为主体的,应有合作企业,且须提供责、权、利明晰的合作协议。合作企业应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项目自筹资金原则上由合作企业承担。
(2)申报项目以企业、新型研发机构为主体的,应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研究开发能力,成长性好,且上一年度的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应在3%以上。
3.优先支持依托或联合省级及以上科技创新平台(即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和新型研发机构等),或具有省级及以上科技人才计划支持的人才及团队单位申报的项目。
4.申报项目具有较好的前期研发基础和实施条件,创新水平居国内前列。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可预见的产业化应用前景,能够解决产业链条中的关键和共性技术、工艺问题。
5.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有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二)科技成果转化类。主要依托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二、支持方式与补助额度
采取前资助或后补助支持方式,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一)科技攻关类。采取前资助支持方式,支持额度一般为项目资金总额的30%~50%左右,每个项目补助50万元~300万元。
(二)科技成果转化类。采取前资助或后补助支持方式,支持额度一般为项目资金总额的10%左右,每个项目补助100万元~500万元。
三、申报推荐
(一)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网络在线申报方式。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科技厅门户网站(http://kjt.hunan.gov.cn),进入“湖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 “信息系统”)进行在线申报并提交申报材料,无须提交纸质材料(在线注册、申报及推荐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信息系统首页“系统使用说明”)。
(二)推荐方式。各推荐单位按照归口管理和属地管理原则,对照本通知要求,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通过“信息系统”在线完成项目申报推荐,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推荐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寄送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
(三)申报推荐要求
1.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一个项目,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严禁挂名申报,项目负责人只能牵头负责1项或参与2项省级科技创新计划项目(创新平台与人才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除外)。
2.项目负责人(两院院士除外)在项目实施期内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原则上不得申报,如确要申报,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申请并出具能确保项目可履约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3.申报单位或申报人按项目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确保所申报项目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得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包装或申报。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应强化主动服务,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
4.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请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按照科技保密有关规定,另行报送。
5.对于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纪要明确给予支持的项目,各推荐单位应将其纳入申报项目之中。
四、申报受理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20年5月13日-2020年6月12日17:00,填报完成后通知科研处系统确认并推荐,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高新处:0731-88988745、88988960
省科技厅农村处:0731-88988837
省科技厅社发处:0731-88988881
省财政厅科教处:0731-85165759
省科技事务中心咨询评审部:0731-88988730、88988732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0731-88988619
校科研处:0731-88688344
科研处
2020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