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工商大学青年创新驱动计划项目申报及结题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湖南商学院青年教师创新驱动计划项目实施办法》(校行发[2016]50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青年创新驱动项目申报工作及已立项项目结题工作安排如下:
项目申报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含1月1日);
2、有主持过国家项目的人员不能申报本项目;
3、申报书分为自科类申报书和社科类申报书,项目负责人自行选择其一申报。
二、申报时间
各二级单位须按要求收集本单位老师申报书纸质档并填写汇总表(加盖二级单位公章),于2020年6月28日前提交到科研处(二办807),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请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科研处不接收个人直接提交的申报材料。
项目结题
一、结题对象
项目结题对象:2017年立项的和2016年立项已申请延期一年结题的青年教师创新驱动计划项目,2018年、2019年度立项项目原则上暂不接收结题材料。
二、结题的主要内容和需准备的材料
项目验收以项目申报书为依据,对项目实施方案、科研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合理性等做出评价,依据合同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进行验收。
项目负责人需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结题报告纸质文件原件及电子版文件(模板见附件);
2.项目所获科研成果、奖励及人才计划等的证明文件;
3.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4.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者科学价值的证明材料;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
三、结题的方式和程序
1、相关二级单位于6月28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纸质结项材料交至科研处(二办80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2、科研处组织对申请结题验收项目进行专家评审;
3、科研处对项目结题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并按照项目预期目标详细公示本项目所获得的各项成果;
4、科研处出具项目验收通过或者不通过文件。不通过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在同意进行延期验收并验收通过之前不得再申报学校出资资助的各类项目,不能通过验收的视情况追回已拨付的专项经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项目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四、注意事项
1、青年教师“创新驱动计划”验收成果不能作为“151人才工程”项目验收成果重复使用。
2、结题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验收:
(1)未达到规定的建设目标和考核指标的;
(2)所提供的结题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
(3)对项目的建设内容、任务目标和经费等进行较大调整且未经批准的;
(4)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
3、项目期满验收不合格者,剩余结项经费将不再予拨付。
4、“创新驱动计划”项目确因重要成果在申报或审批过程因时间滞后等原因,造成难以在规定时间完成,影响按期进行期满验收的,经申请并报学校学术委员会批准,允许有一年的延展验收期。
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思源
电 话:88688344
电子邮箱:8035399@qq.com
科研处
2020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