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度国自科科技管理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管理专项项目申请指南》(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9533.htm)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相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资助计划
2020年计划试点资助不超过8项(每个试点部门1—2项),资助期限3年,资助经费180万元/项。经费使用采取“包干制”,不区分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技管理专项项目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公道正派,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2.申请当年未满45周岁;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和博士学位;
4.熟悉相关领域科技发展趋势和前沿,具有较宽的学术视野、较强的战略思维和宏观把握能力,原则上应当承担过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
5.具有相关科技管理工作经历;
6.在项目资助期内,保证每年有不少于6个月在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应的科技管理岗位进行管理实践。
以下人员不得申请科技管理专项项目:
1.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及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2.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3.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
(二)限项申请规定。
申请时不限项,获资助后在执行期内不得申请各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指南和《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的相关内容,不符合指南相关要求的申请项目将不予受理。
2.请申请人登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依托单位基金管理联系人申请开户),按照科技管理专项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在线撰写申请书。
3.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专项项目”,亚类说明选择“科技管理专项项目”,申请代码1选择G0403;申请代码2根据研究领域或方向选择相应申请代码。以上选择不准确或未选择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4.本专项项目不再列出参与者。
5.申请书中研究期限应填写为“2021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6.本专项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3日16时。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并通知科研处审核,申请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原件),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三、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思源
联系电话:13677345585
科研处
2021年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