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申报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申报质量,提高立项率,学校决定及早启动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请。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新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年3月5日之前的,或在3月5日前已向全国社科工作办提交结项材料的,可以申请本年度项目。后者具体日期以省社科规划办寄出结项材料时间或在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中审核提交的时间为准)。
(3)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其课题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4)已申请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同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5)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1)—(4)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6)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7)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
(8)不得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9)凡以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多家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2、课题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青年项目申请人及其课题组所有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35周岁(估计是1987年3月5日后出生,确定月份和日期待其正式通知);
(3)课题组成员或推荐人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4)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站博士后人员均可申请,其中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二、经费额度
申报课题的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35万元,一般和青年项目20万元。经费分为两部分:直接经费为70%,间接经费为30%。间接费用除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外,其余均为项目组绩效。请申请人按照填表要求合理编制直接经费的预算。
三、项目完成时限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四、申报流程
(一)个人填报
(1)请根据所申报学科选择下载不同类别的申请书和活页。
年度项目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2)适用于除教育学、艺术学外的其他23个学科,其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等代码和种类请务必依据《国家社科基金申报数据代码表》填写;
教育学项目的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3)只适用于教育学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的申报(不含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因教育学重大重点课题申报必须依据当年发布的课题指南进行申报),其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等代码和种类请依据申请书内第3页“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艺术学项目已执行网上申报,预申报用的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4)格式与系统基本一致,字数请务必严格控制,否则复制进申报系统时,多余字数会自动切除;其学科分类、课题类别等代码和种类请依据申请书内第3页“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2)凡欲申报2022年度国家项目者,均请填写《国家社科基金2022预报一览表》(见附件1),2021年10月15日前发送电子版给本单位科研干事汇总报给科研处统计。学校原则上执行不预报、不受理的原则。
(3)项目申请人认真填写相应类别项目的《申请书》、《活页》。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1份,于2021年11月25日前交给本院科研干事审核、汇总,请科研负责人严格把关。
(二)学院预审
(1)科研干事逐条对照申报通知和形式审查要点,对申请书和活页予以认真审核,填写《形式审查意见表》(见附件5),指出具体问题并签字。
(2)学院或学科组织专家预审小组,对申请书进行评审,重点对申请书的选题、课题论证、研究基础进行讨论,提出具体修改建议。预审可以采取座谈、面批、书面批阅等多种方式,都必须填写《专家审核意见表》(见附件6)并请专家签字。
(3)学院预审工作请集中在2021年11月25日-12月10日期间完成。
(4)科研干事复印《形式审查意见表》《专家审核意见表》各1份及时反馈给申请人修改。
(5)科研干事将每个人的材料按《申请书》《活页》《形式审查意见表》《专家审核意见表》的顺序用夹子固定,于2021年12月15日前按预报名单统一报送科研处审核。除机关单位外,科研处原则上不受理个人材料和审查程序不全的材料。
(三)学校评审
学校视预报材料情况择期组织专家复审。
(四)反馈修改
科研处审核完毕后,将材料按单位反馈给申请人,申请人根据反馈意见认真修改。
五、其他说明
(1)机关单位因申报数量较少,请申请人于2021年10月15日前自行发送《国家社科基金2022预报表》至邮箱949021258@qq.com,2021年11月25日前自送相关纸质《申请书》《活页》至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查。专家审核环节请自行咨询本校或校外同行专家。
(2)202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继续实行限额申报。省级主管部门将根据国家限定的申报指标组织评审择优推荐。请各单位务必认真部署,严格把关,务必仔细审核申请人资格,重点考察选题和论证质量、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及前期相关成果、研究团队等因素。项目申请人务必认真、切实做好项目选题、论证工作,努力提高申报质量。对于草率赶制的申报材料,科研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受理。往年已申报、尚未立项的,请务必认真修改,采用往年现成材料不加修改的,科研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受理。
(3)正式申报通知待上级主管部门通知下达时再另行发布,请密切关注科研处网站。
联 系 人:罗亮
联系电话:0731-88686747
电子邮箱:949021258@qq.com
附件:
科研处
2021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