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2021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已经开始,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与结题工作,请项目申请人详细阅读《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国科金发计〔2021〕1号)(网址: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541.htm),根据通告中的相关要求进行申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下载打印PDF版本申请书(草稿)两份用于专家评审及形式审查,将申请书纸质档及项目申报汇总表电子档(附件4)交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汇总后于2021年3月1日下班前将申请书送至2办807办公室,汇总表电子档发至指定邮箱,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优质项目在系统中推荐。被推荐项目负责人须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无需提交纸质档,只在项目获批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并保证纸质申请书与电子版内容一致。各项目负责人和二级单位单位应在2021年3月13日17:30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因申报工作量大且时间紧,3月13日之后提交的项目申报书,科研处不再安排专人形式审查,请项目负责人自行负责。
二、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需填结题报告的项目见附件2),按要求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科研处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一式一份,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电子版一致。项目负责人请于2021年2月27日将结题材料报送科研处,逾期不再受理。
三、项目进展报告
项目负责人使用原有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 需填进展报告的项目清单见附件3),按要求在线撰写《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并于2021年1月13日前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对未按规定提交进展报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关于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x
科 研 处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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