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选题、论证质量,学校决定启动第二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申报要求
申报对象:各学院符合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点、一般、青年项目申报资格的科研人员。
申报要求:学院按应报尽报的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以下申报条件按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资格推算。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3.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4.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20日后出生)。
5.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期均须在2024年3月20日之前)。
6.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7.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无须申报。
8.近五年有国家社科基金或教育部项目终止或撤项者,不受理申报。
三、选题原则和参考范围
(一)选题原则
1.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聚焦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要基础和前沿问题,结合自身学术专长和研究基础选择申报。
2.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着力推出代表正确方向、体现国家水准的研究成果。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前沿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创新,具有较高的主体性、原创性和学术思想性;应用研究要立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高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参考范围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023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
2.所申报学科2021-2023年立项项目(附件2)。
3.所申报学科近年的研究热点。
4.所在单位、学科凝练的重大、重要研究方向。
四、申报学科
请从25个学科中选择一个:马列•科社/党史•党建/哲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宗教学/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体育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
五、预申报流程安排
(一)申报流程
1.申报人填写《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选题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4),发送电子版给所在学院科研干事汇总。
2.各学院在《活页》“学院意见”栏中签署意见。《活页》和《汇总表》均需二级单位盖章,纸质版交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949021258@qq.com。
3.机关等单位的申报人可按学科归属到相关学院申报,也可自行将申报材料报送到科研处。联系人:罗亮,88686747。
(二)工作安排
1.申报人于2024年1月13日前向所在单位提交:
纸质版、电子版:《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课题论证活页》
电子版:《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推荐汇总表》(附件4)
2.各单位于2024年1月15日前向科研处提交本单位汇总的申报材料。每一份《活页》须签字盖章,《汇总表》需打印盖章。
3.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活页》进行评阅,并返回评阅结果。
六、其他
国家社科基金实行限额申报,申报指标下达到省级主管部门,每年省级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统一组织评审淘汰。因此,各学院要广泛发动,认真组织,对推荐选题务必进行严格把关,仔细推敲选题是否科学、恰当,重点考察选题的价值和意义,确保选题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为成功申报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打好基础。对于在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申报和组织过程中积极配合的单位和个人,将在项目推荐时优先考虑。
联系方式
地 点:二办公楼808
联系人:罗亮
邮 箱:949021258@qq.com
电 话:88686747
附件
附件2:2021-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立项名单(重点、一般、青年).xlsx
附件3: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4: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选题推荐汇总表.xlsx
科 研 处
2024年1月3日